1.2020.1.23日接通知目前暂停收运鲜活水产品,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该条已自动失效)
2.2020.3.27日接到营销,运管委员会文件通知目前各航司已恢复水产品运输,除多彩贵州和长龙航空仅收运无水螃蟹和冻类外,其余均可正常收运 (2020.3.27)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目前各航司未给出具体野生动物的名录野生动物范围判定较难,建议收运活体动物时除常见的家禽家畜外收运活体及水产品时建议货主提前联系代办同意承运后方可承运。
4.目前接到各航司通知新疆机场即日起暂停海鲜冻品及肉制品进港,立即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近期收运发往新疆方向的货物时注意有肉制品或海鲜类货物或普货内夹带该类物品及时做好拒收处理。 (2020.6.24,7.19日接到通知该条自动失效),2020.7.19日接到通知因疫情原因近期乌鲁木齐机场暂停防疫物资以外的货物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即日起,我公司暂停接收陕西西安始发、经停至拉萨的货邮。如有货邮通过贵公司航班从西安运至拉萨贡嘎机场,恢复接收日期,我公司将另行通知(2022.1.29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5.因疫情原因,目前各航司已下发文件,华夏航,北部湾航空均不承运冷冻冷链食品,南航西安营业部,大庆机场通知暂停接收冷链货物(包括血样)。 (2020.11.25日更新)
6.目前疫情期间各航司临时要求(持续更新疫情结束后将删除):
①.即日起,运输水产品(无水)需提供货物产地证明,无法提供的出具水产品货物运输承诺书,货物始发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需要按照目的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需与水产品报备信息一同拍照反馈至“全国长龙航水产品运输信息报备群”微信群,长龙航将进行抽查。
②.收运海南航空,厦门航空鲜活易腐,水产品等货物需在系统备注货物溯源地(包含血样),吉祥航空暂停接收国内航班鲜活易腐货物。
③.川航可以承运河鲜和肉类货物但须填写承诺书并经川航同意后方可运输(2021.2.18日业务文件通告该条自动失效),不包含成都国内低风险地区恢复非进口或进口转运的鲜肉类(牛,羊,猪肉,动物内脏),河鲜类(鱼苗,鱼卵,虾苗,蟹类,鳝鱼,牛蛙,小龙虾,鱼类,鱼饵,鱼饲料),海鲜类(鱼,虾,蟹,贝类,苗类等),成都地区恢复河鲜类运输,上述产品的运输条件:①鲜牛羊猪肉类、动物内脏产品,须提供检疫证明,产地证明、承诺书。②河鲜类产品须提供产地证明、承诺书。③海鲜类产品须提供产地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④货运销售代理人在运输鲜肉类、河鲜类、海鲜类产品前,须提前向我司航线经理(或销售人员)申报,如实提供运输产品的具体品名及对应的运输证明材料。在得到我司航线经理(或销售人员)确认所需运输的货物满足我司 运输条件,并同意后,方能交运(2021.7.2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①川航恢复国内活体动物运输,②各地区政府或机场对上述产品有运输限制的,则按照当
地政府或机场限制要求执行,③成都进出港及经停成都的国内航班暂不运输冷冻货物、进口冷链货物,④成都进出港及经停成都的国际/地区航班暂不运输冷冻、进口生鲜、冷链货物(疫苗、药品除外)及进口活体动物,⑤所有国际/地区进、出港航班运输冷链货物前,应提前确认符合始发站、经停站、目的站机场及地方政府对国际冷链货物运输限制要求,⑥暂不开放经成都转运的国际出口活体动物,⑦货运销售代理人须提前向我司航线经理(或销售人员)如实申报运输产品的具体种类和品名。在得到我司航线经理(或销售人员)确认所需运输的货物满足我司运输条件,并同意后,方能交运,2021.7.11日钉钉群内通知接川航代办通知川航乌鲁木齐航线的货物需提供产地证明,⑧接四川航空代办通知,即日起川航西安出港航班暂停观赏鱼运输。 (2021.7.2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3.25日钉钉群内通知)
7.现在起南航要求代理人自行出具产地证明说明该票货物产地非安康市紫阳县,加盖代理人公司公章,随运单一起随机。另外每份产地证明代理人务必自行拍照留存,以备乌市防疫指挥部查验时提供。协议代理人在唐翼系统订舱备注栏注明:货物产地非安康市紫阳县,请8.严格按南航要求执行,如代理人有疑问请反馈并联系南航代办处理。 (2021.7.11日钉钉群内通知,2021.11.9日钉钉群内通知西安解除中高风险可以正常发运)
现物流公司已启动疫情应急响应,按照要求暂停收运水产品,恢复时间待定。 (2022.3.13日钉钉货代群通知,2022.3.14日经确认应急响应未启动该条自动失效)
9.血液类货物目前已确定南航,吉祥航,河北航可以在货主提供原先的材料情况下可以正常收运,海航在货主提供原先的材料及获得航司邮件同意承运情况下可以正常收运,山东航空收运血清,血浆等物品时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无菌、无毒证明,我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其为非危险品,托运人提供的保函,同时注意检查包装,杜绝破损、泄露。 (2021.12.20日山东航业务通告更新)
接南航货运通知,自即日起疆内:伊宁,昭苏那拉提,喀什,莎车,塔县疆外:三亚,海口,拉萨南航代理江西航,河北航,川航,南航10.暂停乌鲁木齐鲜活易腐货物运输;南航乌鲁木齐机场电报通知,即日起新疆图木舒克支线机场实施静态管控,除医疗物资,其它货物暂不接收,恢复时间待定;即日起,西安站点冷链类货邮政策调整为11.限制所有冷链货物,温控药品无冷冻加工的鲜活易腐货物除外。 (2022.8.9日电报通知,2022.8.29日钉钉群内通知,2022.9.16日钉钉群内通知)
12.接部门通知,即日起所有粘贴快递面单快递类货物如含有肉类货物可以不收取检疫证。 (2022.10.1日早交接班会通知)
各地机场疫情期间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最新货邮收运规定:
一.遵义机场:发往遵义机场即日起禁止接收进口货物,发运国内冷链生鲜货物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溯源地证明”等资料,运输国内水产品冷冻海鲜类货物随同货物提供“溯源地证明,消杀证明”等资料,遵义新舟机场暂停接收所有进口货物,包括进口国内中转货物,暂停接收国内航班冷链冷冻产品(如冻肉,冻鱼虾,冻食品等),海鲜产品(如虾类,贝类,鱼类,观赏鱼等),禽苗及活体动物,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成都机场:
①成都双流机场今日起对西安进港航班生鲜冷链货物和农副产品货物,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消杀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产地证明。 (2022.3.7日钉钉群内通知,2022.12.10日电话与双流机场确认现在不需要提供证明该条自动失效)
三.石家庄机场:石家庄机场不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有货物,暂停接收冷链货物,石家庄机场即日起可以可以接受常温下运输的农品,水果,蔬菜,花卉,电子仪器等货物,四川绵阳机场恢复除中高风险以外地区的冷链产品,水产品,及活体进出港运输,哈尔滨机场决定从即日起对冷链货物进行动态管控,即某地区一旦被界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我公司暂停接收该地区所在省运往哈尔滨的冷链货物,直至该省中高风险地区清零为止。 (具体标准参照钉钉共享文件夹文件)。
四.拉萨机场:由于拉萨机场货运公司搬迁,5月9日~17日在此期间拉萨机场货运将不将不接受任何贵重物品进港,请各航站暂时停止收运此类货物至拉萨机场,目前收运西藏方向鲜活易腐货物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溯源地产地证明,拉萨贡嘎机场严禁任何航空公司向拉萨机场运送国外进口冷冻,生鲜类货物,严防国际包装改国内包装,伪造产地相关信息等行为发生,国内冷冻冰鲜生鲜类货物(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动物肉类及制品,河鲜,海鲜等)运输,必须随货一起运输核酸检测报告,检验检疫证明,产地证明,必须如实填写货物品名和收发货人信息,严禁将冷冻,生鲜类货物伪报成普通百货名,即日起,我公司暂停接收陕西西安始发、经停至拉萨的货邮。如有货邮通过贵公司航班从西安运至拉萨贡嘎机场,恢复接收日期,我公司将另行通知,接川航通知目前所有发往拉萨的酒类货物酒精度不得超过60度。 (2021.5.6日钉钉群通知,2021.8.17日业务通告更新,2021.12.24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1.29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2022.4.1日早交接班会通知)
五.国航北京货站及北京首都大兴机场:
①.国航北京货站将在近期对国内冷库设备进行更换,自2021年7月1日零时起至7月10日24时将停止接收北京进出港冷藏冷冻货物。 (2021.6.29日钉钉群内通知)
②.从11月27日零时起,我处不再接收东航、川航、海航、所有航站进港贵重货物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2.11.26日电报更新)
③.接国货航北京总部通知,即日起国货航北京货站恢复正常运行,接受各地航班正常运输货物,北京机场货站即日起国内所有至北京的航班窄体飞机和宽体散舱不运输贵重货物,使用宽体航班运输贵重货物必须装集装器,特此通知! (2022.12.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④.首都机场即日起,我处暂时停止接收海航,东航,川航进港贵重,恢复时间待定。 (2022.12.24日电报通知)
六.阿克苏机场:接阿克苏机场通知,因疫情防控原因,即日起暂不接收西安地区所有货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目前山东航空8815西安至阿克苏航班,不装载货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山东航空2288西安至菏泽航班出港暂停货邮运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1.9.3日业务通告更新,2021.9.27日业务通告更新恢复SC2288货邮运输该条自动失效)
七.长春机场:自2021.8.9日起,长春机场货运部暂停接收水产品,海产品,肉及动物内脏类,禽苗及活体动物,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货物,放开接收时间另行通知,吉林省即日起暂停国际中转货物邮件,国内进出港冷链货物地面服务保障工作,长春机场暂停止一切收发货业务,恢复时间等通知; 我处进港只收运普通货物和普通邮件,其他种类货物概不接收,如有发运后果自负。 (2021.8.25日机场文件更新,2022.5.7日钉钉货代群通知,目前南航,川航,厦航已恢复运输,2022.11.24日电报更新,目前已与货代确认货代确认目前南航不受业务通告影响可以正常发运)
八.喀什机场:接喀什机场通知,自即日起,所有至喀什的货物都需要产地证明,接喀什机场通知,根据喀什地区防疫要求,自12月10日起,暂不接收西安来喀什的货物,望周知! (2021.12.10日钉钉群内通知该条自动失效,2021.12.10日钉钉群内通知)
九.海口美兰机场:接海口美兰机场通知(南航除外),贵方疫情防疫等级已从低风险地区提升为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我方疫情防控要求,我方针对贵方发往我方的货物有以下要求具体如下:暂停接收所有航班进港冷链货物,如冻肉,冻鱼虾,冻食品等,所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航班到达海口的水产品,如鱼,虾,贝类,观赏鱼,养龟黄鳝泥鳅等,鲜肉类如鲜羊肉,鲜牛肉,鲜猪肉等,果蔬类如各种水果,蔬菜,鲜花等货物需提供货物产地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查报告,未按通告要求运输到本场货物将给予退运或就地销毁;目前西安机场发运肉类货物须是鲜肉不接收冷链冻肉,货物目前南航先肉类可以正常提货需提供检疫证明,海航提前联系货运部确认联系电话海口南航货0898-65757351 海口海航电话0898-69966954;我处拒收中高风险地区的活体动物,鲜活类货物许提供三证可提货三证是消杀证明,产地证明,核酸证明;南航海口货站不接收冷链货物,请不要发冷冻货物至海口。 (2022.8.20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10.1日与海口机场沟通后更新,2022.10.4日电报更新,2022.11.24日电报更新)
十.乌鲁木齐机场:
①.乌鲁木齐站针对非中高风险地区货物来乌要求:所有低风险地区来乌货物(含邮件快件),在乌每票实行100%消杀,30%核酸采样检测,核酸采样检测48小时内完成,检测结果无异常后方可发货,解除陕西各站对肉类产品(非冷链,不含冰)始发,经停,到达的限制,目前川航暂停发运乌鲁木齐货物,南航发运乌鲁木齐货物须提供产地证明,海航发往乌鲁木齐货物须在货运单粘订货物产地证明,江西航空通知西安出港特别限制陕西省咸阳市货物不能运至乌鲁木齐。 (2021.11.23日钉钉群内通知,2021.12.3日钉钉群内通知)
②.南航北、上、广、深到乌航班正常配货其他城市到乌航班,如航班在乌短停或经停乌市航班货物控制800公斤以内,抵乌过夜飞机可以正常配货。 (2022.12.22日钉钉货代群通知)
十一.伊宁机场:
①.伊宁不接受陕西省咸阳市地区来伊货物,所有冷链货物不接受,所有海鲜不接受,所有活体动物不接受鲜花、苗木需要检疫证明,低风险地区货物一律需要核酸结果出来后才能取货,核酸结果需要等候24-48小时。 (2021.12.8日钉钉群内通知,2022.4.20日经与配载确认目前伊宁已恢复接收西咸地区货物该条自动失效)
十二.阿勒泰机场:
①.接川航代办隆洋通知,川航西安至阿勒泰航班货物需要提供产地证明和消杀证明。 (2022.3.17日钉钉群内通知)
十三.陇南机场:
①.自即日起陇南机场暂停航空货邮业务,后续恢复另行通知。 (2022.10.27日业务通告更新)
十四:济南机场:
①.山东航空从即日起严格控制济南进港的货物和邮件总量,总量严格控制在 300;600 公斤以内,超量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承担,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谢谢配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2.12.16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12.22日早班交接会通知更改为600KG2022.12.26日钉钉群内通知该条自动失效)
十五:青岛机场:
①.厦门航空发往青岛机场的航班每一航班货物重量控制在不超300KG。 (2022.12.22日早班交接班通知,2022.12.27日经与配载沟通无厦门发往青岛航班该条自动失效)
十六.合肥机场:
①.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恢复合肥货站进港业务,请各位知悉。 (2022.12.31日电报更新)
十七.玉林机场:
①.玉林福绵机场受疫情影响的航班现已陆续恢复飞行计划玉林福绵机场货站可正常保障进出港货邮业务。 (2023.1.8日电报更新)
各航司目前普货及特种货物运输规定:
一.南方航空
1.水产品每个包装件重量原则上不应超过 35kg,对于单个包装件内只有1条(尾)水产品的货物,如因货物包装、运输需要,原则上重量不应超过 50kg,单尾水产品超限重的,可在满足南航手册要求,确保包装坚固,无渗漏风险,便于现场人员操作的条件下收运,水产品苗种国内运输须检查检疫合格证明。 (2021.4.7日运行手册更新)
2.收运轮胎货物必须有鉴定报告后方可收运。
3.收运植提类粉末货物,需在正单处备注“此物品不收限制”(2019.12.25日南航文件通告)
4.南航航班暂停接收按照包装说明965运输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和锂电池(UN3480)货物,后续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等待通知 (2020.1.9日通知更新)
5.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南航严禁收运国内、国际野生动物(含野外繁殖及人工繁育)运输。 (2020.5.28日业务通告更新,因目前各航司未给出具体野生动物的名录野生动物范围判定较难,建议收运活体动物时除常见的家禽家畜外收运活体及水产品时建议货主提前联系代办同意承运后方可承运)。
6.即日起,本地始发货物、特别是换单中转货物,如交运至南航西
安始发联程航班,必须在货物标签上体现南航承运航段正确的始发
站、目的站。对于实际收运过程造成的标签件数与货单件数不一致的
情况,需在货运单储运事项中予以说明,对于南航西安始发的直达航班,货物如因改签等原因造成标签内容与货单不一致,需在货运单储运事项中予以说明。 (2020.6.1日业务通告更新)
7.目前接到南航通知,所有水产品货物需经过南航同意后方可收运。(2020.9.10日钉钉群内通知)
8.针对金属类、尖锐等坚棱货物,必须加强对外包装的检查确保坚棱货物包装牢固,如发现货物外形轮廓上有突出的棱角或钩、钉、刺时,还应使用软质材料进行针对性包裹,严格检查单件货物是否超载运机型的地板承受力限制。 (2021.1.12日业务通告更新)
9.严格如实填报货物件数和重量信息,即日起对南航承运超重货物标准如下:单件货物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3米;服装包、鲜花单件毛重≥100KG;其他货物单件毛重≥80KG。超重超大货物需单独制单(注:超重货物如与普通货物合并一起交运,整票货物按超重货物对待,严禁通过货物均重判断)。窄体航班不承运单件毛重120公斤以上的超重货物。 (2021.2.9日业务通告更新)
10.水产品国内运输,须使用经南航认证备案的指定厂商生产的水产品包装无水类活体水产品除外,包装容器上应贴有“鲜活易腐货物”、“禁止倒置”标志,对于装载在飞机散舱的货物,单件货物重量以不超过 120 千克(航材货物不超过 250 千克)为宜,对于 E190与 ARJ21 机型,货舱货物单件限重不超过 40 千克(航材类货物不超过 45 千克);对于装载在窄体机腹舱或宽体机散货舱,且单间重量在80-120KG区间的货物应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在货物外包装两侧粘贴“重货”警示标志或做类似标识的要求,将冬虫草纳入贵重物品类别运输。 (2021.4.7日业务手册更新,2022.12.15日宣贯材料更新)
11.非危险品的酒类货物,每个包装容器小于或等于5升,包装内应有足够的保护材料,防止酒类货物在包装内移动、摩擦、碰撞,包装内应具备吸湿材料,防止运输过程中酒类货物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他物品,其外包装还应有“请勿倒置”和“防潮”等标签,对于陶瓷、玻璃等易碎容器盛装的酒类货物,其外包装还应有“易碎物品”标签。 (2022.5.19日国内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12.今日10:15接南航代办胡敏达电话通知,南航承运货物只要含有樱桃,品名栏必须添加“樱桃”,请周知(2021.5.12日钉钉群内通知)
13.即日起,恢复观赏鱼类货物运输,水产品货物和观赏鱼类货物中除水产品和观赏鱼本身,包装材料,水和冰之外,不得包含其他物品,否则立即停止收运并进行检查,本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南航《货物运输手册》相关要求执行。
14.收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托运人应出示所在地省所在地省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运输证明副本,始发站应查验、收存运输证明副本,并确保副本随附货物运输,不接受个人名义托运的血液制品,对于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医院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交运的医用血液类货物,应出具《血液转运确认书》,如托运人无法提供确认书,证明文件应注明所运输(血液)的合法来源、用途、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对于10.10.3.2规定以外的生物制品运输,应由南航认可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三甲医院或托运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022.5.5日南航宣贯手册更新,南航发运血液制品先找南航确认可以发运后再收运)
15.冻肉类,鲜、冻肉分为鲜肉、冷却肉和冷冻肉,运输包装材料应耐低温。具有足够的防湿、耐压强度和足够的韧性,具有良好的密闭性,低水蒸气渗透性。可使用聚乙烯袋,聚苯乙烯泡沫箱,冷冻剂及吸湿材料,瓦楞纸箱等,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包装顺序(从内至外):双层聚乙烯袋,冷冻剂及吸湿材料,聚苯乙烯泡沫箱(推荐使用),聚乙烯袋,瓦楞纸箱,注:该条款为建议条款,如采用其他包装,除应满足货物包装的一般要求外,包装应坚固、防水,必要时应具备保温功能包装容器上应贴有“鲜活易腐货物”标签。 (2022.5.19日国内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16.南航发往新疆方向的货物每一航班货物重量控制在900KG之内乌鲁木齐单独规定参照乌鲁木齐机场规定。(2022.12.22日交接班通知)
二.吉祥航空:
1.已于2019年10月22日零时起恢复西部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兰州金凤凰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2家销售代理人交运的水产品,冷藏及冷冻货物(2019.11.7日培训文件更新)
2.A320/321机型:
目前单件一般不超过80KG(若超过,我司同意后方可运输)
单件超过120KG,需在外包装上标注重量
地板最大承受力732KG/㎡(若超过应加垫板)
单件一般不超过40*60*100CM(若超过,我司同意后运输)
3.787机型:
单件一般不超过250KG(若超过,我司同意后方可运输)
单件超过150KG,需在外包装上标注重量
单件一般不超过100cm×100cm×140cm(若超过,我司同意后运输)
地板承受力:前后舱976KG/㎡,散货舱732KG/㎡ (2022.2.10日吉祥航空培训课件更新)
4.单件水产品货物重量应不超过30千克,具体水产品不同种类包装要求请参照货运手册,外包装上至少要有“鲜活”、“向上”、“小心轻放”标记。 (2022.2.10日培训课件更新)
①包装内不得使用散冰,如使用冰瓶,冷冻前注水量不得超过80%。 (2020.5.1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②如水产品易刺破塑料袋,应使用冰瓶作为冷却剂。 (2020.5.1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③对于采用特殊包装,新型包装材料的水产品货物,需经我司同意后方可运输。 (2020.5.1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④水产品货物运输,货舱内铺设的雨布,如由销售代理人提供的,应在交运时随附足量雨布(每超过500KG额外提供一张)。 (2020.8.28日业务通告更新,)
④如包装内有多层塑料袋,则每层塑料袋应单独扎口,且扎口应确保严实
⑤包装未封闭的无水类水产品货物(如虾,螃蟹,贝类,螺类,及蛙类等),包装内须铺设吸水材料,水产品货物不得使用二次包装。 (2020.5.1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⑥外包装上必须正确粘贴“向上”标签,且最外层包装不得为裸泡沫箱,每面打孔不超过3个。(2020.5.19日业务通告更新)
4. 基于我司A320NEO机型前期手机的数据,我公司将逐步解除该机型不运货,邮件的限制(其他类型限制及限重暂无详细信息,待后续文件更新后再行更新 2020.3.2日业务通告更新,2020.3.5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已自动失效)。
5. 不承运危险品及贵品 (2020.3.21日日培训更新)。
6. 发运酒类货物每瓶容量不得超过5L,酒类包装货物必须为原厂包装箱(盒),且外包装应坚固,包装内应有足够的保护材料,防止在包装内移动碰撞,外包装还须粘贴请勿倒置,防潮,及易碎物品标签,酒类货物交运前还应确保已购买相关保险,如未购买保险,产生的损失由各货运销售代理人承担。 (2021.1.3日业务通告更新)
7. 水产品,冷藏及冷冻货物重量调整至单件不得超过30KG,不得使用二次包装,外包装必须有向上标签。 (2021.4.16日业务文件更新)
①暂停所有吉祥航空窄体航班上有水包装的所有品类水产品运输。(2021.4.16日业务文件更新)
②暂停所有吉祥航空窄体航班上“小龙虾货物运输”,蛇,鳝类水产品仍禁止运输。 (2021.4.16业务文件更新)
③所有水产品,冷藏及冷冻物品包装内不得装有散冰,冰块制成的冰袋及自制冰瓶作为冷却剂,仅允许化学材料的成品冰袋及未开封的矿泉水瓶作为冷却剂。 (2021.4.16业务文件更新)
④交运吉祥航空宽体机,并以集装方式运输的水产品冷藏及冷冻物品不受本通知限制,但须确保包装符合要求,特殊包装须向我公司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运输。 (2021.4.16业务文件更新)
⑤鲜花、蔬菜、水果货物运输,货物包装内使用了冰瓶/冰袋作为冷却剂的鲜花、蔬菜、水果货物,全部按照冷藏货物包装标准执行(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瓦楞纸箱/编织袋,外包装正确粘贴“向上”标签,并随附雨布),对于包装内洒水保鲜及本身含水量较高(如荔枝、椰子、瓜等)的货物,全部按照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聚乙烯塑料袋-瓦楞纸箱的包装标准执行,外包装正确粘贴“向上”标签,并随附雨布,此类货物必须使用泡沫箱(除无水源的大件鲜花外),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KG,单件重量20~30KG的泡沫箱厚度不小于2.5cm,单件重量10~20KG的泡沫箱厚度不小于2cm,单件重量10KG以下的泡沫箱厚度不小于1.5cm。 (2021.5.2日业务通告更新,2021.5.8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8. 为了切实有效控制漏水事件频繁发生的态势,经我公司评估,现决定暂停吉祥航所有航班 鲜活易腐货物运输(宽体机执飞的国际航班除外),本通知自2021年5月9日起零时生效,恢复运输时间 ,请以我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2021.5.8日业务通告更新,2021.5.20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9. 自2021年5月21日零时起,恢复“泄漏风险较低的生鲜货物”的运输,具体复运范围详见附件《生鲜货物品名清单》中“第六类”:“其他泄漏风险较低的生鲜货物”包含以下货物:(百香果,柠檬,梨,苹果,莲雾,金桔,沃柑,橘子,菠萝蜜,哈密瓜,李子,杏子,枣山竹,蛇果,龙眼,樱桃,车厘子,香蕉,猕猴桃,榴莲,槟榔,石榴,菠萝,青柚,杨桃,椰子(未开盖),枇杷,杨梅,无花果,牛油果,雪莲,果橙子,蓝莓,西梅,鲜核桃,大盆菜,龙须菜,高原夏菜,蘑菇,秋葵,香菜,串茄,生菜,龙豆,百合,金耳,南瓜,红薯,恰玛古,辣子,豆角,芦笋,茄子,新鲜玉米,月饼,食用菌类,羊蹄,猪骨,鱼干,干海参,蛹,蚕卵,沙蚕,鲜花,真空塑封装品,以上均不得放置冷却剂,包装标准为泡沫箱-瓦楞纸箱/编织袋),清单中所列的“第一类”至“第五类”及未列明的生鲜货物暂不恢复运输,如后续有调整,请以我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2021.5.20日业务通告更新,清单详情请参照吉祥航文件夹)
10. 华瀚早班发运的酸奶如果是原厂的塑料瓶包装华瀚必须在货物包装上粘贴向上标签,并且提供雨布后可正常收运,其他包装酸奶需经吉祥航空同意后方可收运;兰实发运的酸奶发往南京和上海目的站的均可正常收运,如遇其他目的站或其他包装的酸奶需吉祥航空同意后方可收运 (2021.11.11日与侯亚茹QQ沟通确认,2022.10.27日与吉祥航空QQ确认)
11. 液体货物:瓶装、罐装、桶装。容器内部须留5-10%的空隙;陶土、玻璃容器盛装,每一容器容量不超过500毫升,每件重量不超过25千克,粉状货物:塑料涂膜、玻璃纤维等袋装,容器不得超过50千克;玻璃瓶装,每瓶容量不超过1千克,外加纸箱或木箱,箱内填塞妥实,不承运活体珊瑚,贵重物品,押运货物,超限货物等我司同意后运输。 (2022.2.10日培训课件更新)
12. 销售代理人在交运充氧类水生动物货物时,必须采取单独包装,包装内部不得装配任何固态消毒制剂,自发热剂包等物品,不得与鱼料,鱼药,消毒剂等物质或溶液混合包装(生物冰袋,密封冰瓶等制冷剂除外)。
13. 各地面代理人应根据我司发布的《关于吉祥航XX出港航班生鲜货物准运销售代理人名单的告知函》进行生鲜货物收运,对不在名单上的销售代理人交运的生鲜货物一律不予收运。 (2022.2.20日业务通告更新)
14. 经与吉祥航空侯亚茹沟通,目前收运樱桃如果是泡沫外加纸箱包装内部有冰袋的可以正常收运,如遇到塑料筐装的内有冰袋樱桃外部须外加一层缠绕膜包装后可以收运,兰实发运的酸奶如前往南京方向可以正常收运,如发往上海或其他目的站仍需经吉祥航空同意后方可收运。 (2022.5.28日与吉祥航侯亚茹沟通后更新)
15. 即日起停止“种苗”类货物如花苗,菜苗等在我公司航班上运输,货物包装内使用了冰瓶/冰袋作为冷却剂的鲜花,蔬菜,水果货物全部按照冷藏货物包装标准执行: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瓦楞纸箱-外包装正确粘贴向上标签,并附随雨布,包装内不得使用散冰,对于包装内洒水保鲜及本身含水量较高如荔枝,草莓,瓜等的货物全部按照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瓦楞纸箱的包装标准执行,外包装正确粘贴向上标签,并附随雨布,物包装内使用了冰瓶/冰袋作为冷却剂,于包装内洒水保鲜或本身含水量较高的货物必须使用泡沫箱除无水源的大件鲜花外,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KG,单价重量20-30KG的泡沫箱厚度不小于2cm,单件重量小于10KG以下的泡沫箱厚度不小于1.5cm,交运或待运过程中发现货物有渗漏情况,一律不予运输包装经过补救后也不予运输,外包装未粘贴“向上”标签,或最外层包装为裸泡沫箱的不予收运。 (2022.8.29日业务通告更新)
16. 如华瀚发运快递类肉制品内含有冰袋,发运的带冰袋的肉制品如不超过整票货物的30%则可以收运,超过30%或全部为肉制品不可收运,吉祥航目前只针对生鲜水产品货物里边的冰袋有要求,普货和药品内的冰袋没有相关要求。 (2022.10.26日与吉祥航QQ沟通确认)
17. 现结合我公司生鲜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作开展情况,以及西北地区各销售代理人提交的生鲜货物运输申请评估结果,决定恢复陕西爱威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翰)销售代理人在西安始发吉祥航班的生鲜货物运输,恢复第三类冷冻物品,第四类冷藏物品,第五类多汁类水果,蔬菜,乳制品,请贵公司在保障生鲜货物运输时,对不符合包装标准,外包装破损及保障过程中发现有渗漏情况的货物,一律终止运输,针对以上准运销售代理人在我公司航班上交运生鲜货物时要求随附雨布,未随附雨布的一律不予收运,按照每500KG货物随附一张雨布规格4.5m*6.3m的要求进行保障。 (2022.12.17日业务通告更新)
三.深圳航空:
1. 用于鲜活易腐货物的包装材料有:
(1)聚苯乙烯泡沫绝缘材料、泡沫箱;
(2)涂蜡的纸板箱;
(3)瓦楞纸箱;
(4)木桶、木箱、板条箱;
(5)聚乙烯布、袋;
(6)塑料箱、金属罐;
(7)吸湿纸。
(b)为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以不超过 35kg 为
宜。
2. 深航每件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超过35千克,外包装应粘贴鲜活易腐及向上标签,操作时不允许倒置。 (2022.5.20日业务通告更新)
3. 非宽体机,单件货物重量不超过150KG,宽体机散货舱,单件货物限重一般不超过80KG,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舱门尺寸为宜。 (2021.1.27日业务通告更新)
4. 运输货物时应避免使用纯泡沫箱包装,应在泡沫箱外增加纸箱,编织袋,或使用塑料膜缠绕泡沫箱外部等其他行之有效的办法。 (2020.7.7日业务通告更新)
5. 未经我司授权许可,不得开展危险品,水产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运输,如若有运输需求,需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 (2022.5.20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5.21日经与深航微信群内沟通西安机场可以正常发运贵品)
6. 深航航班自2012年11月起,停止作为货物运输的“雪菊”,“玉石”类货物,在未接到我司准运通知前,不得私自违规运输此类货物。 (2022.5.20日业务通告更新)
7. 货运单应填写货物的具体品名,不得填写泛指品名,商品代号,不得填写表示货物类别的统称或品牌,如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急件,快件,押运货物,动物展品等。 (2021.1.27日业务通告更新)
8. 发运药品只要收运货物时,托运人未提出温度要求的,都可以不受本程序限制。 (2022.8.24日微信群与深航沟通确认)
四.四川航空:
1.每件水产品运输包装件的重量不应超过35kg。(①正确贴标,不应漏水,滴水,渗水和散发不良气味,应能承受气温和气压的突然变化,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保证在空运过程中不会损坏,充氧类水生动物货物需采取单独包装运输,不得与鱼料、鱼药、消毒剂、暖贴等物质或溶液混合包装运输,冰块,冰袋等制冷剂除外。 (2022.4.15日业务通告更新)
②内部至少两层聚乙烯材料包装,(冰块至少需要2层包装)一层泡沫箱包装,一层瓦楞纸箱包装(不得使用旧纸箱作为包装材料),外部打缠绕膜) (2020.9.10日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2.对于毛重每千克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酒类货物,托运人应申报为贵重物品,同时粘贴贵重物品,易碎物品,请勿倒置”标签,如托运人按普货运输须在申报单储运注意事项栏备注:“按照普货运输,如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按照民航法律规定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并签字确认,液体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以不超过25KG宜,用陶土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容量不得超过500ml,并要外加纸箱或木箱,箱内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塞。
3.禁运水产品及海鲜冻品。(摘自之前日培训记录,暂未找到明确文件通知,待与川航待办确认,3.2日川航业务通告更新可运水产品该条自动失效)。
4.A320系列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得超过40*60*100CM,A330,A350型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重量一般不得超过250KG,体积不得超过100*100*140cm,超出重量视为超大超重货物。(川航运行手册有明确解释,A320,A321装运单件重量超过80kg的货物视为超重,应收取超限费,超过200kg的不予收运或上报值班经理同意,EMB-145飞机,单件重量不超过80KG,超过80kg不予收运或上报值班经理同意,承运超大超重货物始发站需要经目的站或联程站同意后方可交运,超大超重货物需要填写特殊货物机长通知单)。 (2020.6.28日钉钉图片更新,2020.7.7日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5.2020.7.7日接到通知所有川航发运的货物重量在(80-200kg)之间的,需要接到川航代办QQ通知同意承运后后方可收运。 (2020.7.7日早班交接会通知)
6.超大超重货物识别标准参照2020.7.13日川航下发超大超重或附件文件为准。
7.目前接到川航通知,所有水产品货物须经川航同意后方可收运,各销售代理人拟开展水产品、充氧类水生动物运输业务前,须向我司分管货运销售联系人申请,经我司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展该类货物运输业务。 (2020.9.10日钉钉群内通知,2022.4.15日业务通告更新)
8.钉钉早班交接会通知,所有发运川航的冰冻物品单件限重30KG. (2020.11.4日早班交接会通知,2022.4.16日与川航代办沟通限重改为35KG该条自动失效)
9.目前接到川航通知川航不托运菠萝蜜。 (2021.5.21日川航代办QQ通知)
10.白酒(含瓶装红酒),每瓶之间需用纸板或其他填充物填充紧密,瓶间无间隙,相互间不得互相碰撞,外包装用纸箱包装,箱口用胶带封严,纸箱外用塑料编织袋“#”字型打扎(也可无),酒精浓度≤24的不受任何限制,酒精度大于24度小与70度的单一容器≤5L,24-60度之间每个航班限运2000KG,60-70度之间每个航班限运200KG。 (2021.6.16日运行手册更新)
11.2022.3.31日接到川航代办QQ通知,鲜花超过25公斤可以收运,但是请确保包装和准许文件等其他要求符合我司标准。 (2022.3.31日川航代办隆阳QQ通知)
12.对于A330型,A350型飞机5舱(散货舱)单件货物重量不超过40千克,A320系列机型单件货物超过200千克的货物原则上不予收运,A320系列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A330机型,A350机型系列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kg,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cm,用陶土,玻璃瓶作容器的液体货物,其外包装必须贴“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的标签,鲜活易腐货物,其外包装应贴挂“鲜活易腐货物”标签和“请勿倒置”标签,贵重物品其外包装上应贴挂“贵重物品”标签,只有旧包装时,必须除掉原包装上的残旧标志和标签,凡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托运人应提供无菌,无毒证明,选用优质坚实的玻璃瓶,瓶身无裂纹,瓶口用瓶塞塞紧,无泄漏,必要时采用蜡封,每瓶之间用纸板或其他填充物填充严密,外包装用纸箱包装,纸箱外部至少两面贴“向上”和“易碎”等标签。 (2022.4.27日站外手册更新)
13.西安路航现发运品名为榴莲的水果类货物,经过该代理对包装的改进后,我司评估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异味,满足航空运输条件,准予交运并装载于川航航班。 (2022.8.5日业务通告更新)
五.山东航空:
1. 山东航空 CRJ 飞机执飞的航班禁止收运带水水产品。
2.有温度要求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温度范围,经承运人同意后,在货运单上注明。货运单上不得填写超出承运人能力的储运要求或者特定的温度要求,如:“任何时候都持冷冻状态,“保持 5℃以下”等。
3.按照 MH1007-1997《水产品航空运输包装标准》的规定,每一个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不应超过 30 千克。
4.每件使用编织袋作外包装的货物重量不超过 80 千克,包装外应加“#”字形包装带拦腰。 (山东航空货运手册更新)
5.山航承运的超限货物的重量、尺寸范围为:波音 737 飞机上,重量在80-150公斤之间,其中航材类货物重量放宽至 180 公斤,CRJ 飞机上,重量在 60-80 公斤之间;单件尺寸超过 40*60*100 厘米 (山东航空货运手册更新)
6.酒精含量在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容器不超过 5L,每一包装件不超过 12L。 (山东航空货运手册更新)
7.近期我司代理人在西安机场有鲜花类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手册规定以及对货物属性和包装方面考虑,此类货物在一百公斤以内属正常货物的运输范畴,不按超重处置。 (2020.6.16发函通知)
六.海南航空
1.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应超过30千克。
2.对蟹类水产品的特殊要求:
应在泡沫箱内加上网袋,锯末等吸水性材料,包装中需挖孔的,挖孔位置应距离箱底部10厘米,孔的直径30厘米,挖在对称两面,每面3个。
4.收运大鲵,血样,贵品前须有海南航空代办发的准运邮件后方可发运(2019.1.17日早班交接会通知)
5.海航旗下所有航司除鸡苗,鹌鹑苗,猫,狗这类运输保障成熟货物外,其余含液体货物,含冷冻剂货物,贵品,肉类,酒类,海鲜等均需收到我司邮件,准予运输后方可收运(2020.1.4日海航邮件通知)
6.我司旗下B737和空客载体机单件普货除航材外限重单件均为120KG,小于等于120KG的货物包装,包装尺寸,底板压力符合要求可以给予收运。 (2019.6.13日冉坤邮件通知,2022.12.22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7.公司经营的海航控股、大新华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长安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北部湾航空、桂林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航班国内货物运输,即日起,各地区对单件货物重量≥50kg且外包装有木架、木箱或金属材质的,始发站运输前须以邮件形式向安全与标准中心(hnacargosafety@hnair.com)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运输。(2022.12.22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窄体客机:单件重量≥50KG,外包装使用木架,木箱,或金属材质各面棱角必须平整,禁止有铁钉凸出或坚硬材质凸出,切100%覆盖尖锐面,外包装两侧须有固定的搬运把手,上下各角须有塑料泡沫,棉麻布或等效材料进行防护,各角对应的各边防护材料长度应大于等于20CM。 (2022.12.22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宽体客机:PMC或PAG集装板货物垫高60cm后,可适当探出集装板窄边,每一侧探出长度≤15cm;货物组装完成后整体高度≤ 162cm
(2020.3.23日钉钉通知)
8.①货邮外包装上与本次运输无关的标记标签必须全部清除,否则不得收运。
②针对液体,粉末状货物及其他性质不明的货物托运人提供有效鉴定报告方可收运。(2020.3.23海航业务提示文件更新)
③金属材质及其他类似的坚硬货物(如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配件等),必须使用木制或其他坚硬材质的外包装,不属于上述品类范围的货物,鼓励采用包装内衬垫,原则上不得使用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硬质外包装。如有特殊包装需求,须征得我司同意后方可交运,若单件重量超过 50 公斤,须严格执行订舱审批程序,经由海航货运当地机构审核并实施收运查验后,方可收运,单件重量最大不得超过 80 公斤,若出现超过 80 公斤的紧急航材(AOG)运输需求,须经采购
部当日值班员批准同意后,方可转办至海航货运安排收运,对于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硬质外包装,目前仅接受箱、桶、托盘等外包装形式,不接受木框、铁架等框架式外包装形式,外包装不得出现霉变、虫蛀、生锈等迹象,各棱角处须进行衬垫,以起到防护作用,可使用泡沫、海绵、 麻布、硬纸板、气泡膜等材料;包装件底部各棱角使用硬纸板或等效材料进行衬垫,须使用“井字形”打包带捆使用金属扣连接的打包带,应保持扣环在外包装上表面,对于某些特殊的、形状不规则的超大货物(例如部分航材、汽车保险杠等),不具备外包装条件的,须确保其外表面无尖锐突起,且应在货物两端及任意突起部位使用衬垫物覆盖并捆扎固定,如需使用木托、垫板,须确保其底面平整不带托脚,托盘、垫板应与货物牢固固定在一起,且棱角处同样应采取衬垫措施。 (2021.3.23日业务文件更新)
9.乌鲁木齐航空海鲜类水产品,最内层用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纸箱,三层包装,在保证安全不漏水的情况下方可承运。
10.北部湾航空收运要求:
①自2019年1月1日起,除E190执飞的南宁-天津航班可承运航材外,其余E190执飞航班均禁止承运货物。
②发运疫苗收运须提供无菌无毒证明,发运机轮运单须备注有“非限制”,根据特殊规定A59。 (2021.1.19日业务通告更新)
11.西部航空货物收运要求:
①外包装不得出现霉变,虫蛀,生锈等迹象。 (2020.6.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②木质或其他硬质外包装,须使用打包带捆扎以便于搬运/装卸操作,使用金属扣连接的打包带,应保持扣环在外包装上表面,外包装上须粘贴显著的操作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标签、轻拿轻放标签、 防潮/防晒标签等,无关标记标签彻底清除。 (2020.6.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③采用木制及其它硬质外包装的散装货物,各棱角处须进行衬垫,以起到防护作用,衬垫可使用泡沫、海绵、麻布、硬纸板、气泡膜等材料,使用胶带反复缠绕或使用打包带捆扎,将衬垫物牢固固定在货物外包装上,衬垫物及缠绕物不得遮挡标记标签,如需使用木托、垫板,须确保其底面平整不带托脚;托盘、垫板应与货物牢固固定在一起,且棱角处同样应采取衬垫措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形状不规则的超大货物不具备外包装条件的,须确保其外表面无尖锐突起,且应在货物两端及任意突起部位使用衬垫物覆盖并捆扎固定。 (2020.6.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④收运的单件货物重量超过 80KG 小于 150KG,需经海航货运当地机构(或分管当地机构)确认后,方可收运。超过 PN 货运手册规定最高限制150K,禁止运输。 (2020.6.9日业务通告更新)
⑤收运航空邮件单个邮包重量不超过30千克,收运单个航空快件汇总包裹重量不超过30千克。 (2021.3.27日业务文件更新)
12.海航控股对HU/CN所有窄体机航班特对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坚硬包装货物/航材(以下简称“该类货物”)的重量收运标准进行调整为:①若该类货物(非自用航材)单件重量超过80千克,禁止通过窄体机运输,②若自用航材类货物单件重量超过150千克,禁止通过窄体机运输。 (2021.6.24日业务文件更新)
13.各地区(含无人站外)自收悉工作指令起,立即暂停各类粉末状货物运输,具体恢复日期后续另行通知(不包含颗粒物)。 (2021.9.25钉钉群内通知)
14.观赏鱼等包装箱内除了水鱼,不能有自发热剂包等其他。目前9H长安航空禁运观赏鱼等充氧货。 (2022.4.21日海航微信群张龙刚通知)
15.适用于采用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坚硬外包装的货物常见种类包括航材/工具、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配件、精密仪器、贵重货物、易碎货物、灵枢、部分液态物体和危险品包装标准要求针对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坚硬包装货物使用标准明确如下:
金属材质及其它类似的坚硬货物(如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配件等) ,必须使用木制或其它坚硬材质的外包装, 各棱角处须用泡沫、海绵、麻布、硬纸板、气泡膜等材料进行衬垫,以起到防护作用,属于上述品类范围的货物, 鼓励采用包装内衬垫,原则上不得使用木制、 金属材质及其它硬质外包装。如有特殊包装需求,须征得我司同意后方可交运外包装应坚固、完好且密封,对于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硬质外包装,目前仅接受箱、桶等外包装形式,不接受木框、铁架等框架式外包装形式,活体动物运输专用箱不用遵循密封的要求,外包装表面应规则,平整,无破损,变形或棱角突刀,无钩,钉,刺探出;包装外表面避免有金属或环扣漏出,如有,金属或环扣突起部分不得高于外包装平面。外包装不得出现霉变、虫蛀、生锈等迹象,须使用“井字形”打包带捆扎以便于搬运/装卸操作,使用金属扣连接的打包带,应保持扣环在外包装上表面,并对衬垫材料起到固定作用,减少脱落风险,外包装上须粘贴显著的操作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标签、 轻拿轻放标签、防 潮/防晒标签等,无关标记标签彻底清除,针对赴美航线,若使用木制外包装,起外表面应带有“熏蒸”记号,采用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硬质外包装的散装货物(特指装载于窄体机前后货 舱和宽体机散货舱的货物,区别于集装货物各棱角处须进行衬垫, 以起到防护作用,可使用泡沫、海绵、麻布、硬纸板,气泡膜等材料,对于老旧衬垫材料要及时进行更换,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脱落情况;包装件底部各棱角使用硬纸板/塑料衬垫,便于装卸操作应使用胶带反复缠绕或使用打包带捆扎,将衬垫物牢固固定在货物外包装上,衬垫物及缠绕物不得遮挡标记标签,如需使用木托、垫板,须确保其底面平整不带托脚;托盘、垫板应与货物牢固固定在一起,且棱角处同样应采取衬垫措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形状不规则的超大货物(例如部分航材、汽车保险杠等),不具备外包装条件的,须确保其外表面无尖锐突起,且应在货物两端及任意突起部位使 用衬垫物覆盖并捆扎固定,收运该类货物时,收运人员应重点对其包装和标记标签进行查验,不符合收运标准的一律作拒运处理(具体包装标准见针对木制、金属材质及其它坚硬包装货物使用 标准),该类货物单件重量无论是否超过50千克须严格执行订舱审批流程,经海航货运当地机构(或分管机构)检查确认货物包装符合要求后,方可收运,收运金属材质及其它类似的坚硬货物(如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配件等)时,须保证其外包装形状规则, 底面平整。同时应计算其是否超出货舱地板承重限制,每平方米货舱地板承受重量计算方式,货物重量 (千克) /外包装底面积 (平方米) =地板承受压强 (千克/平方米),我司窄体机货舱与宽体机散货舱地板承重限制均为732千克/平方米,若货物超出货舱地板承重限制,应使用2-5厘米木制垫板分摊压强,垫板须与货物外包装固定在一起。垫板面积计算方式:货物重量 (千克) /732=垫板面积 (平方米),窄体机运输重量限制要求该类货物单件重量不能超过 80 千克 (航材/工具除外) ,否则禁止通过窄体机运输,航材/工具类单件重量不能够超过 200 千克,否则禁止通过窄体机运输,窄体机运输货物尺寸限制要求单件货物体积一般不超40*60*100 厘米,若超出一般尺寸,根据货舱门尺寸情况,若单件货物重量超过 50 公斤,最大尺寸不超过 80*100*140 厘米 (其中80.100分别对应货舱门的高和宽),若单件货物重量不超过 50 公斤,最大尺寸不超过 80*100*200 厘米(其中 80.100分别对应货舱门的高和宽),针对某些特殊的、形状不规则以及超出最大尺寸要求但不超过货舱门尺寸的货物及航材(工具),进行一事一议,按照50公斤及以上硬质包装审批流程报批,经海航货运当地机构 (或分管机构)检查确认后,方可收运,经与海航张龙刚沟通目前仅限880开头的海航铁木箱或其他金属包装货物不论是否超过50KG白天需要海航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发送邮件后方可收运夜航期间收运检查完包装后拍货物照片发到海航沟通群内即可收运,其他特种货物运输无论白天还是夜航期间均需收到邮件后方可收运。 (2022.12.22业务通告更新目前该条仅针对880前缀开单的货物海航旗下其他航司执行原收运标准不变)
16.根据航空股份最新B737-800机型货舱故障限制项目,要求运输的液体类货物应严格按照航空股份《货物运输手册》进行规范包装,否则不允许装载,各地有其他类别的货物运输或不确定是否承运,可及时联系安全与标准中心,鉴于此对于此类货舱故障运输货物提示如下:
①禁止运输货物:虾苗含液态水,鱼苗含液态水,观赏鱼含液态水,液体油类,木质及金属外包装货物单件50公斤及以上等。
②可运货物:邮件,冻品类,不含液态水海鲜类,果蔬类,苗木类,快递普货类,普货类。 (2022.12.23日业务通告更新)
七.昆明航空
1.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质量一般不应超过 30 千克,为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以不超过 30kg 为宜,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应当贴有或者拴挂“鲜活易腐”货物标签, 含水的鲜活易腐货物应贴有“向上”标签,严禁倒置,水产品货物除螃蟹,龙虾等不含水产品外至少需要三层包装,确保不漏水否则不予承运,销售代理人在运输水产品小龙虾,龙虾,螺,甲鱼,肉蟹,贝壳除外时,应自带塑料布,随水产品一起安检入库装机;需要充氧的水产品,所充氧气的消耗量不应少于 24 小时(自航班离港前 2 小时算起)。填制货运单时,应在储运注意事项栏内注明充氧结束时间,及包装内所含氧气能够维持动物生存的最低时限(从充氧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样式如下:国内——“此票货物最后一次充氧结束时间为 2 月 26 日上午8:00,所充氧气能够维持动物生存的最低时限为 24 小时。 (2021.5.11日业务手册更新,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10.12日运行手册更新)
2.不得收运危险品,违禁品等禁止运输的货物。 (2020.1.9日文件更新)
3.所有航班原则上不承运外航航材,特殊情况下须征得昆明航货运部书面同意并出具不具有危险性的证明方可收运,昆明航所有航班原则上不承运外航航材,对于外航航材,必须征得昆明航货运部允许并出具不具有危险性的证明方可收运,拒绝承运任何公司(包括昆明航)含有危险品的航材货物。任何非飞机配件、航空维修器材及辅助材料等货物不得以“航材”为货物品名,确认可以运输后,维修工程部向货运部提供《安全保证函》,通过货站收运的航材还应提供航空运单。(2021.9.9日培训课件更新,2021.1.5日最新运行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2021.1.5日运行手册更新,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4.昆明航现有机型均为窄体机型,单件一般不超过80KG,对于铁箱木箱等硬质包装的货物,一般不超过80KG,对于纸箱等软质包装货物一般不超过120KG,鲜花单件重量不超过100KG,服装麻袋编织袋等软包装单件重量不超过150KG,航材货物一般不受以上货物限制,但不应超过地板承受力732,对于铁箱木箱等硬质包装的货物,外部特别是尖角部位须有软质衬垫物包裹,外表不能有突出的钉勾刺等,且配有便于装卸的把手。 (2020.4.1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1.5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2022.1.5日运行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5.水产品货物(除螃蟹,龙虾等不含税货物外)至少需要三层包装,确保不漏水,否则不予承运。 (2019.7.11昆明航空业务通告)
6.酒类货物需提前告知昆明航货运部,征得同意后方可收运,且酒类货物需在货运单上注明“破损自负”,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之间且每个内包装大于5升或者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类货物属于危险品禁止收运。 (2020.4.1日业务通告更新,2021.5.11日业务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2021.9.9日与昆明航空确认后目前执行该条,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
7.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为宜,AOG 航材需不超过地板承受力,昆明航空有限公司目前投入运行的飞机机型为 B737-700/800,非宽体飞机,对于木箱、铁箱等硬质包装的货物,单件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须确保包装完好,即外部有软质衬垫物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且配有便于装卸的把手,对于服装等一类软质包装的货物,单件重量不超过 150千克,对于重量超过 120 千克以上的单件货物必须提前通知经停/中转机场(如适用)和目的地机场,确保其具备装卸能力,货物超过150千克时,书写在外包装上的货物重量。 (2021.9.9日国内货运手册更新,2022.1.5日业务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8.酒类货物: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的容量不超过1000ML,单件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酒精体积百分量不超过 24%,非自酿,符合 2 包装要求,可以运输,当体积百分含量在 24%但不超过 70%之间,非自酿,符合 2包装要求,每一容器不超过 5000ml,可以作为普货运输,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使用原包装作为外包装时,包装上应粘贴有易碎标识和向上标签。 (2021.9.9日国内货运手册更新,2021.9.9日经钉钉群内与昆明航空确认后该条自动失效)
9.所有货物的外包装都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带捆扎,货物使用旧包装必须清除残旧标签,标记,对于木箱,铁箱等硬质包装货物,须确保包装完好,即外部有软质衬垫物包装,且配有便于装卸的把手,托运人或代理人需在货物外包装上书写,印刷,或粘贴,悬挂货物标记包括:货物的货物运单号码,目的站,始发站,货物的件数,单件货物的毛重及总重量,使用玻璃瓶作为内包装的货物和精密易损,质脆易碎的货物必须贴挂易碎和向上标签,含有液体的货物包装上必须粘贴向上标签。 (2022.7.5日业务通告更新)
10.昆明航现有机型均为窄体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为宜,AOG 航材需不超过地板承受力。昆明航空有限公司目前投入运行的飞机机型为 B737-700/800,非宽体飞机,对于木箱、铁箱等硬质包装的货物,单件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须确保包装完好,即外部有软质衬垫物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且配有便于装卸的把手,对于服装包,麻袋,编织袋等服装软包装单件重量一般不超120千克,鲜花单件重量不超100千克,收运航空快件货物时单件重量不超过 30 千克,航材一般不受以上重量限制但不应超过地板承受力。 (2022.1.5日业务手册更新,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10.12日运行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11.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 5-10% 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 1000 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 25 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盛装液体的包装必须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和温度变化,酒精含量不超过 24% 的酒类饮料,可以按普货运输,酒精含量在 24%以上但不超过 70%的酒类饮料,每一容器不超过5000ml可以作为普货运输,酒精含量超过 70% 的酒类饮料必须按危险物品处理, 对酒类饮料的包装要求为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隔材料。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使用原包装作为货物外包装时,外包装上应粘贴“易碎”和“向上”标签。 (2022.10.12日业务运行更新)
12.对于木箱,铁箱等硬质包装货物,必须确保包装完好,即外部有软质衬垫物包装,且配有便于装卸的把手,包装外表不得有突出的钉,钩,刺等。 (2022.6.2日业务通告更新)
13.所有航班禁止承运“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等同类属性货物。 (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
14.所有航班原则上不承运外航航材,拒绝承运任何航司含有危险品的航材,特殊情况下,外航航材必须征得昆明航货运部书面同意出具不具有危险性的证明方可收运,任何非飞机配件,航空维修器材及辅助材料等货物申报为“航材”进行运输。 (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
15.交运的货物不得夹带危险品,政府禁止运输及限制运输的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禁止运输及限制运输的物品等谎报,瞒报为普通货物进行托运。 (2022.8.7日业务通告更新)
16.航空快件单件限重30KG,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体积一般不超过 40×60×100 厘米,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为宜,AOG 航材需不超过地板承受力。昆明航空有限公司目前投入运行的飞机机型为波音 B737-700 / 800 / 8,对于服装等一类软质包装的货物,单件重量不超过 80千克。 (2022.10.12日运行手册更新)
八.江西航空
1. 水产品每件重量不宜超过 30 千克,海鲜包装必须有“不可倒置,防潮,防钩,防滚动,标贴或标记,螃蟹,牛蛙包装请参照运行手册内包装要求,强调充氧类水生动物货物需采取单独包装运输,不得与鱼料、 鱼药、消毒剂、暖贴等物质或溶液混合包装运输(冰块、冰袋等除外)(2021.4.9日运行手册更新,2022.3.11日文件更新)
2. 为规避ARJ21新机型投入运行的风险,决定ARJ21机型执行航班暂不载运货邮,如恢复载运货邮将另行通知。 (2020.5.12日业务通告更新,2020.6.9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3. B737-800机型地板承受力为732,ARJ21-700机型地板承受力为733,及该两个机型舱门尺寸已更新至舱门尺寸文件。 (2020.5.12日业务通告更新)
4. 自 ARJ21 运行以来运行风险可控,结合货运市场运输需求,决定即日起 ARJ21 机型执飞航班恢复载运货邮,可以载运海鲜类密封包装活体动物。 (2020.6.9日业务通告更新)
5.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40 厘米 x60 厘 米 x100 厘米,超大超重的货物无适合载运的机型不接收。 (2021.4.9日业务手册更新)
6. 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的烟具、药品、化妆品等属于限制运输的物品,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承运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2021.4.9日业务手册更新)
九.西藏航空
1.除西安到昌都外的航线均可承运水产品,有效日期2019年7月20日-2020年7月20日
2.非宽体机载运的货物,每件一般不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超过40X60X100CM,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重量一般不超过250KG,体积不超过100X100X140CM(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承运人可根据机型舱门的大小和出发地、目的地机场的装卸和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
3.宽体机大板主货舱地板最大承受力为1952KG/M2,A319,A320机型地板承受力732,A330机型地板承受力672,散货舱732.
4.粉末类货物袋装:最外层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单件毛重不得超过50KG,玻璃瓶装:每瓶重量不得超过1KG,用铁制、木制材料做外包装的,箱内用衬垫填实,单件货物以不超过25KG为宜。
5.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不超过25KG为宜。裸装货物、不怕碰压的货物可以不用包装(轮胎)。
6.贵重物品声明价值不超过80W.
7.不承运锂电池和含锂电池的货物,不承运危险品。
8.水产品单件限重35KG。 (西安始发出港限承运冻鱼,冻虾,冻螃蟹,冻鱿鱼)。 (以上均为2019.6.6日培训课件更新,2022.11.16日经与西藏航空代办微信沟通执行最新手册该条自动失效)
9.酒类体积含量小于或等于24%,非自酿,可以运输,酒类体积含量小于或等于24%~70%之间,非自酿,且每个内包装小于或等于5升,可以运输,容器内部必须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每一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0ml,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25KG,包装上必须有“易碎”和“向上”指示标识。 (2021.5.9日危险品手册更新)
10.鱼虾苗蟹苗使用纸箱包装的,纸箱内可以装2个装有鱼虾苗类的单体包装,单件毛重以不超过10KG为宜,使用泡沫箱+瓦楞纸箱作为外包装的,泡沫箱内最多可以装4个盛有鱼虾苗类的单体包装,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15KG为宜,无水包装禁止在包装内使用散冰降温,单件货物毛重最大不超过30KG。 (2022.11.15日鲜活易腐运输手册更新)
11.西安地区使用(999)开头货运单收运的货物,请务必按照对应货单进行货物收运,并核验运单货物品名。 (2021.6.23日业务通告更新)
12.无水龙虾、小龙虾、螺、甲鱼、贝类、活虾、活蟹,观赏鱼、活成鱼、鳗鱼、带水活虾、充氧活海蟹,鱼苗、虾苗、(蟹苗)等,冰冻品(包括冻鱼、冻虾、冻肉及需冷藏的动物内脏等),蛙类,无水半成品鱼类,单件毛重最大不超过30KG,由于目前尚未找出既能保证成活率又不会发生水分泄漏的办法,故鳝鱼、泥鳅暂不运输。(2022.11.15日鲜活易腐运输手册更新)
十.奥凯航空
1.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应超过30千克,冰块至少应有两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2019年10月9日文件更新)
2.奥凯航空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原则上不超过 80 千克货物的单件重量超过 150 千克时应在外包装上标明的货物重量,如有需要运输需对腹舱地板承受力进行测试如无影响方可承运。 (货物运输手册更新,2020.9.15日业务通告高新该条自动失效)
3.奥凯航空目前暂无对酒类货物的运输规定,如收运遇到酒类物品请询问班组长是否可以收运。
4.我司单件货物重量不得超过80KG,现将服装类货物单件限重适当放宽,在满足地板承受力的情况下,单件重量不超过120KG即可收运,其他货物单件重量保持80KG不变。 (2020.9.15日业务通告更新)
5.我司根据局方整改要求,即日起启动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各服务代理人在收运货物时协助检查运单填开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托运人及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和填开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栏是否填写完整,地面代理人如发现运单填写不规范或未签字可直接拒绝收运。 (2021.6.23日业务通告更新)
5.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 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 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 35 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 (2021.7.9日国内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6.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 35 千克为宜。 (2021.7.9日国内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7.酒精体积含量在 24%—70%之间的非自酿酒类货物,每一容器不超过5L,每一包装件不超过12L,可以作为普货运输,内包装为塑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 1000 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 25 公斤。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酒类货物一般要求是原厂包装,若为非原厂包装时,外包装除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外,还要求其箱体坚固,能承受内装货物的全部重量和同类规格货物的 3-4 层全部重量,须以“#”字形包装带加固,每件货物包装件上必须张贴“小心轻放,保持直立,易碎”等操作提示标签,填写《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时,在“储运注意事项”栏由托运人签注:
“破损自负”字样,并由托运人签字。 (2022.3.15日国内货运手册更新)
8.金属类货物,货物边角不得裸露在外,粉装货物用袋承装的,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用玻璃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用铁制或木质材料作为外包装,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35千克为宜。 (2022.9.25日业务通告更新)
十一.河北航空
1.水产品每件重量不宜超过30公斤,包装箱必须有“不可倒置”、“防潮”、“防钩”、“防滚动”标贴和标记,鲜活易腐货物包装不得二次使用,为保证海鲜包装箱质量,确保航空安全,凡已使用过的旧海鲜包装箱均不得再次使用。 (2022.4.22日国内货运手册更新)
2.(含冰)必须使用双层防水材料来包装,海鲜货物包装选用三层包装
3.纸箱一律采用瓦楞纸箱,不得使用皮纸箱,包装箱外应有“鲜活”和防水"标志,低箱如有钉子链接,要用胶带将钉子粘住,纸箱厚度不少于0.4厘米(2019.10.14货运手册更新)
4.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40cmx60cmx100cm,宽体飞机使用集装器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 250 千克,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100 cm×100cm×140cm。承运人可依据航线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 (2022.3.15日站外运行手册更新)
5.酒精含量在 24%—70%之间的酒类货物,每一容器不超过 500ml,每一航班酒类运输不超过 2吨,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酒类货物一般要求是原厂包装,若为非原厂包装时,外包装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外,还要求其箱体坚固,能承受内装货物的全部重量和同类规格货物的 3-4 层全部重量,须以“#”字形包装带加固,除普通运输标签外,每件货物包装件上必须张贴“小心轻放”、“保持直立”、“易碎”等操作提示标签,认真填写货物运输托运书,“货物品名栏”应填写详细名称并完整,对非规格包装、非原包装的特种货物,在相关“备注栏”注明各规格的特种货物件数(瓶数),已办理特种货物(酒类)保险的客户,需确认保险的原件,并复印备案留存,未办理特种货物保险的客户,应对客户解释说明,特种货物在运输保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后果,对造成后果,我公司出台的相关规定及解释意见,让客户认可并签名。(2023.1.29日国内货运手册更新)
6.我司即日起暂停观赏鱼类货物的运输业务,目前已恢复观赏鱼运输各地面服务代理人对所收运的观赏鱼等活体动物,包装内部不得装配任何固态消毒制剂,自发热剂包等物品,充氧类水生产品货物需采取单独包装运输,不得与鱼料,鱼药,消毒剂,暖贴等物质或溶液混合包装运输(冰块,冰袋等除外)。 (2022.3.15日业务通告更新,2022.5.19日经与河北航电话确认目前已恢复观赏鱼运输业务通告后续下发)
十二.青岛航空
1.QW6070航班(内比都-西安-兰州)航班国内航段暂时停止收运货物 (2019.10.26业务通告)
2.我公司机型全部为A320机型,我公司手册规定A320机型单件限重不超过150KG.但根据公司实际运行,要求货物单件不超过80KG,超重货物不超过100KG/件,货物长宽高不得有两项超过机型的货舱门尺寸。 (2019.10.21日货运业务差异化通告)
3.为了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水产品每件重量以不超过30KG为宜。 (青岛航空货运手册)
4.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ml,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KG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 (青岛航空货运手册)
十三.瑞丽航空
1.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超过30KG。(2021.2.22日货运手册更新)
2.非宽体飞机,货物单件重量原则上不超过80KG,尺寸不超过40*60*100cm,软质单件一般不超过120KG(鲜花单件不超过100kg,周长:高+宽*2≤240cm,尺寸不超过60*80*120cm,编织袋服装类单件一般不超过150KG。 (2022.1.5日货运手册更新)
3.木箱,铁箱,铁桶单件限重80KG,重量在30-80KG之间的货物须对货物所有边角做软包处理,条框,竹篓外形尺寸不超过50*50*60cm,单件毛重以不超过40KG为宜。 (2021.2.22日货运手册更新)
4.液体货物每一容器容量不得超过500ml,单件货物毛重不超过25KG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酒类单件毛重小于15KG,净重少于或等于3升,单个容器净重少于或等于0.5升,包装为陶瓷,玻璃瓶等外加礼品盒,内衬垫及吸附材料,原则上要求是厂家原包装,每件货物包装件上必须粘贴“小心轻放,易碎,保持直立”标签,非原包装内部垫吸附材料,包装带须加固为井字型,认真填写货物运输托运书,货物品名栏应填写详细名称并完整,对非规格包装,非原包装的特种货物,在相关备注栏注明各规格的特种货物件数(瓶数)。 (2023.1.30日货运手册更新)
5.即日起暂停运输血清、血样类货物,恢复之日再行通知。 (2022.1.15日业务通告更新)
6.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托运人提供无菌、无毒证明,经瑞丽航空批准后可以按照普通货物承运。 (2022.1.19日运行手册更新)
十四.中国国航
1.从即日禁止运输猪肉及其猪肉产品到乌兰巴托,四川省内禁止生猪及生猪制品的航空运输,国际国内航线暂停运输生猪,野猪(2019.10.29日文件更新,2022.11.23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2.2020.4.8日接到营业电话通知目前国航禁止收运血样等生物制品 (2020.4.8日更新)
3.单件水产品(鱼苗,虾苗)毛重不得超过15KG。 (2020.5.20日国内水产品运输相关表格更新)
①泡沫箱厚度不得低于2.5cm。 (2020.5.20日国内水产品运输相关表格更新)
②如使用冰瓶,冷冻前注水量不得超过80%,包装内有吸水材料。 (2020.5.20日国内水产品运输相关表格更新)
③禁止使用受潮、折叠变形、回收使用的旧泡沫箱、纸箱。 (2020.5.20日国内水产品运输相关表格更新)
④有水包装(鱼苗,虾苗)泡沫箱内单体包装数量≤4个。 (2020.5.20日国内水产品运输相关表格更新)
⑤收运抽检时对货物的包装与货物种类进行核查,并拍照,收运抽检数量不小于此票货物5%。 (2020.5.20日国内水产品运输相关表格更新)
4.特种货物运输需提前向我司报备同意后方可运输。 (2020.6.9日钉钉群内通知)
5.制单品名绝对不能出现A/B类货物混运情况,如衣服鞋苹果。(衣服鞋为A类运价,苹果为B类运价),再次说明严禁出现不同货物类别混合交运情况,严禁出现歧义货物品名,如苹果电脑,电脑就必须正确填写电脑等等类似案例。 (2020.6.8日钉钉群内通知)
6.公司决定,即日起停止国内水产品运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2.5.29日业务通告更新)
7.经与民航四川监管局电话核实,公司决定恢复各地至四川省内的生猪及其制品的运输,生猪及其生猪产品在运输的时候必须具有检疫证明,无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得运输。 (2022.11.23日业务通告更新)
8.非宽体飞机及宽体飞机散舱装载的货物,单件重量一般不超过150KG,国际国内联程运输的货物,特殊情况下急运的货物,经领导批准,并经中转站同意,在确保人员,飞机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装机站可以在波音757,737,空客319,320,321,等型飞机上装载单件重量超过150kg,但不超过175kg的货物,货物包装的最小尺寸为30*20*10cm,或三面相加不得小于60cm,低于此数据的货物,应请托运人加大包装。 (2022.11.23日货运手册更新)
9.酒精含量在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容器不超过5000ml,每一包装件不超过12000ml,可以作为普货运输,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使用原包装作为货物外包装时,外包装应粘贴“易碎”和“向上”标签;液体货物不包括酒精类饮料,容器内部应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ml,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25kg,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 (2022.11.23日货运手册更新)
10.货物外包装上带有“防震动,防倾斜”标识的大型精密仪器货物单件归类为精密易损,质脆易碎类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KG为宜,货运单栏内必须注明注明内容参照货运手册,必须在货物外包装外前后左右四面同时标注,防倾斜,防震动字样,始发站应要求客户填制“精密仪器运输声明”,始发站操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检查货物外观和色标状态,如发现变色或有钢珠滚出现象,应拒绝收运,如客户继续运输,始发站应要求其出具免责声明具体格式参照运行手册。 (2022.11.23日货运手册更新)
11.贵重物品的外包装上不得有任何的粘贴物,贵重物品只允许使用挂签,不得使用贴签。 (2022.11.23日货运手册更新)
十五.长龙航空
1.CJR900机型的后货舱尺寸是109*86cm,A320机型后货舱尺寸是181*124cm。
2.为了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单件限重30KG,水产品的单件限重为30KG,包装要求为至少6层包装。 (长龙航空货运手册)
3.单件货物包装尺寸一般不超40*60*100cm,普通包装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超重货物必须使用加固包装,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120 千克,特殊软制包装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150 千克。 (2022.2.20日钉钉金牌团队培训课件更新)
4.酒精含量在 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独立容器包装不超过 5000ml 时可以按照普货运输,每一独立容器包装超5000ml 时按照危险品处理,液体货物,瓶装罐装桶装容器内部须留5-10%的空隙,陶土,玻璃容器盛装,每一容器容量不超过500毫升,每件重量不超过25千克,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使用原包装作为货物外包装时,外包装上应粘贴“易碎”和“向上”标签。(长龙航空货运手册及培训课件更新)
5.我司不承运锂电池及危险品。
6.贵重物品运输需经我司同意后方可承运(我司货运24小时值班电话为0571-81689551。 (2022.2.20日钉钉金牌团队培训课件更新)
十六.内蒙古航空
1.公司波音737机型系窄体机型,单件限重一般不超过150KG。
2.货物包装最小尺寸为30*20*10cm,三面相加不得小于60cm。
3.玻璃容器承装的液体,每一容器不超过500ML,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25KG。
4.暂无内蒙古航空货物运输手册如须发运特种货物请提前联系内蒙古航空。
十七.北部湾航空
1.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超过30千克。
2.酒类产品有特殊限制详情查看钉钉日培训文件夹图片
十八.成都航空
1.为保障我司航空货运安全,现明确单件货物的重量不超过120KG/件。 (2020.1.6日通知函更新)
2.A319/A320机型地板承受力不超过732/平方米,ARJ21-700机型地板承受力不超过733/平方米(该机型禁止装运活体动物)。
3.我司所有航班禁止收运危险品。
4.为了便于搬卸,每件鲜活易腐货物种类以不超过25KG为宜。 (成都国内货运手册)
5.运输海鲜类货物时,禁止包装内含有散冰。 (2020.1.12日安全工作函更新)
6.凡是 ARJ21-700 机型执行的航班,禁止承运货、邮。 (2019.8.28日通知文件,2020.11.23日业务通告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7.用陶瓷,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内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ml,并要外加木箱,箱内用衬垫或吸附材料填塞,且外包装应加贴“易碎品”标签。 (成都航空货运手册更新)
8.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40cmx60cmx100cm,宽体飞机使用集装器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 250 公斤,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100 厘米×100 厘米×140 厘米。 (2022.3.15日国内货运手册更新)
十九.龙浩航空
1.各装机位置限重请参照钉钉日培训龙浩航空文件夹图片。(2020.1.9日文件更新)
2.我司经研究决定禁止收运干冰,消毒制剂,充氧类水生动物,自发热物品货物,自2022.3.26日起生效。 (2022.5.24日业务通告更新)
二十.厦门航空
1.湿航班不承运锂电池运输 (2020.1.8日文件更新)
2.单件酒类毛重不超过25千克,每个航班限运1500千克 (2018.7.20日业务通告)
3.厦门航空湿租江西航班B738机型,不承运危险品,不承运紧急医疗用品,不以货运形式承运人体捐献器官,可承运菌种,毒种及生物制品,可承运活体动物,可承运非危险品航材。 (2020.3.27日业务通告更新)
4.关于特种货物要求特种货物运输应以直达航班为主,并预先定妥航班、日期,严格控制联程和中转运输。始发站应充分考虑中转站的航班班次、机型,并经中转站同意,定妥舱位后,方可承运 (2020.4.3日文件更新)
5.发往北京方向禁运危险品包含锂电池 (2020.4.3日文件更新)
6.涉及拉萨航线的贵品运输,须在航空货运单准确填写收货人姓名,电话号码,收货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020.6.20日业务通告)
7.托运人托运的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 80 千克,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40 厘米×60厘米×100 厘米。宽体飞机使用集装器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 250 千克,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 100 厘米×100 厘米×140 厘米。超过此重量和尺寸的货物,承运人可依据航线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 (2021.1.11日厦航最新规定更新)
8.鲜活易腐类物品,海鲜类物品包装不得二次使用,每件货物重量原则上不应超过30千克,海鲜外包装上应贴有“鲜活”,“向上”标志,带土种植的树种或者植物苗,不得使用麻袋,草包,草绳包装应用塑料袋包装,如需要运送手册外规定的海鲜货物须提前联系厦门航空获得许可后方能运输。 (2021.4.30日厦航业务文件更新)
9.今日联系厦航目前接到厦航通知,如有超过80KG货物接到厦航QQ通知后即可收运。 (2021.5.6日接到厦航电话通知)
10.地面代理单位对所收运的航空货物、邮件不得使用泛指品名、商品代号运输航空货物,交运航空邮件时如实提供航空邮包路单和航空邮件品名、数量清单。 (2022.1.15日业务通告更新)
11.即日起,恢复观赏鱼类货物运输,各地面服务代理人对所收运的观赏鱼等活体动物,包装内部不得装配任何固态消毒制剂,自发热剂包等物品,充氧类水产品货物需采取单独包装运输,不得与鱼料,鱼药,消毒剂,暖贴等物质或溶液混合包装运输(冰袋等除外)。 (2022.3.15日业务通告更新)
二十一.华夏航空
1.因CRJ900NG机型设计原因,前舱禁止装运任何水产品及,植物产品,湿货(含冻品,鲜花,蔬菜,水果等)毛肚,鸭肠,鸭血,液体货物,对于含水货物后舱需要托运人提供防水布 (2019.6.28日文件更新)
2.CRJ900NG机型,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不可倒置的货物高度不超过40cm,前货舱地板承受力不得超146公斤/平方米,后货舱地板承受力不得超366公斤/平方米,超过80KG的货物不予承运。 (2020.7.13日华夏航空特种货物速查表更新,2020.11.27日华夏航运行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3.ARJ-700机型单件重量一般不超过50KG,其他机型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超过的可依据当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体积,华夏航空及代理人可依据航线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A320和ARJ21-700机型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但最大重量不可超过150公斤,A320机型最大体积不可超过115厘米×150厘米×250厘米,CRJ-900NG机型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不可倒置的货物,高度不超过40CM。 (2021.8.24日华夏航空培训课件更新)
4.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质量一般不应超过30KG,包装层数不少于6层(包含3层聚乙烯袋),在5层包装的基础上,增加一层华夏航空海鲜运输专用聚乙烯袋(如已使用完未配备,需增加一层聚乙烯袋),外包装粘贴“向上”标签,保鲜用冰块应采用两层聚乙烯袋或含80%冰量的塑料瓶包装,凡使用多个聚乙烯塑料袋的,聚乙烯塑料袋应分别封口。 (2021.8.24日华夏航培训课件更新)
5.形状不规则,长条形,尖锐货物,须使用绳索, 麻布(总厚度不低于5cm),轮胎类塑胶皮进行包扎,外加纸板,泡沫板或木板进行包装加固,异形货物应使用木架,木箱,纸箱等符合航空运输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将货物牢固固定在包装容器内不得晃动,外包装必须坚固,不易破损脱落,不能有钉钩、倒刺及尖锐铁皮等。货物不能有裸露,容易滚动的货物必须固定在托盘上进行运输(航材轮胎不在限制范围内),带有尖锐棱角,钉钩,倒刺且包装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容易滚动的不规则货物,货运地面代理人不得收运装入我公司飞机。 (2020.6.23日业务通告更新,后续为2020.5.7日华夏航业务通告更新)
6.接运管委通知:华夏航CR900单斗不超400KG ,先执行后续与地勤 航司沟通后根据要求下发业务通告。 (2021.4.9日钉钉群内通知)
7.酒精含量小于或等于 24%,非自酿,含量在 24%-70%之间,非自酿,每一容器不超过 5L,整个包装件未超过 60L,可以作为普通货物运输,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每一内包装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 1L,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 25 公斤,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包装上必须有易碎标识和向上指示标识。 (2020.11.27日华夏航业务手册更新)
8.关于我司代理人华翰对于杨凌绿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兽药疫苗,符合我司《HX-YS-02货物运输手册》中7.4项菌种及生物制药运输要求。凡经过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由发货人出具不会对运输工具及工作人员造成损伤、损害可按普货承运。 (2022.2.15日华夏航邮件通知)
二十二.九元航空
1.单件货物重量为80KG-150KG的视为超重货物,应注意检查是否超过货舱地板承受力,单件超过150KG的货物我司不允许承运。 (2018.8.8日保障函通告,2022.3.2日货运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2.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也不能有钉钩刺等,外部需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2018.8.8日保障函通告)
3.2021.6.8日与九元航空电话确认可以收运非中高风险地区发运的肉制品,单件限重35KG。 (2021.6.8日电话确认后更新)
4. 经与九元航空广州货运中心沟通原厂原包装的酒类可以运输,酒精浓度小于或等于 24%(体积标准)、非自酿,且单件包装件毛重小于 30 公斤(含)的酒类,酒精浓度大于 24%(体积标准),小于或等于 70%(体积标准)、非自酿、内包装单件容积小于 5 升(含),且包装件毛重小于 30公斤(含)的酒类,液体货物,不论瓶装、罐装或桶装,容器内必须留有 5~10%的空隙,封盖,严密,容器不得渗漏陶瓷、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 1000毫升,可外加纸箱、硬塑或木条箱包装,箱内要有衬物和吸湿材料。内衬物要填塞牢实,以防内装容器碰撞破碎,外包装上应加贴“易碎物品” 标志. (2021.12.16日钉钉群内通知,2022.3.2日货运手册更新)
5. 在非宽体机型航线上,单件货物重量以不超过 80 千克为宜,体积一般不超过 40x60x100 厘米。 (2022.3.2日货运手册更新)
6. 为了便于搬运,每件鲜活易腐货物的重量以不超过 25 千克为宜,每件水产品连运输包装件的重量不应超过 30 千克。 (2022.3.2日货运手册更新)
7. 开放观赏鱼类航空货物收运工作自发文日起执行,如有变动我司将另行通知,观赏鱼类货物为充氧类水生动物货物,需采取单独包装运输,不允许带氧气瓶或制氧装置,不得与鱼药,鱼料,消毒剂,暖贴等物质或溶液混合包装运输冰块冰袋及制冷剂除外,加强对观赏鱼类货物收运检查及询问。 (2022.5.19日业务通告更新)
二十三.大连航空
1. 鉴于近期武汉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疾病控制需要运输相关的标本疫苗,此类货物均为危险品类,此类运输暂不适合大连航空的航空器。 (2020.1.27日邮件通知)
2. 酒精含量在 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容器不超5000ml, 每一包装件不超过 12000ml,可以作为普货运输,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使用原包装作为货物外包装时,外包装上应粘贴“易碎”和“向上”标签。 (大连航空业务手册更新)
3. 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毛重不超过25KG。 (大连航空业务手册更新)
4. 公司波音 738 型飞机系窄体机,飞机散货舱装载的货物,单件重量一般不超过150kg,150-175KG的货物须联系大连航空领导批准。 (大连航空业务手册更新)
5. 我公司所运输货物的种类,包装标准,装卸标准,运输标准与国货航均保持一致。 (2017.2.24日业务通告更新)
二十四.春秋航空
1.A320/A321机型除本公司危险品航材外,不承运贵重物品,不承运任何锂电池及危险品,不承运活人体器官,鲜活易腐货物每件货物外包装上应当贴有标示储运的注意事项,如冷藏冷冻等。 (2021.9.9日收运差异化标准更新)
2.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超过30千克,肉类货物可以按照普货单件限重标准收运,冰鲜、苗类包装顺序(从内至外):两层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聚乙烯塑料袋-瓦楞纸箱,活鱼包装顺序(从内至外) :聚乙烯贴布水产袋-泡沫箱-聚乙烯塑料袋-瓦楞纸箱,活鱼包装顺序(从内至外) :聚乙烯贴布水产袋-泡沫箱-聚乙烯塑料袋-瓦楞纸箱,活虾、贝类包装顺序(从内至外):两层聚乙烯塑料袋-泡沫箱-瓦楞纸箱其中前两种包装顺序可以对换,螃蟹包装顺序(从内至外):聚乙烯贴布水产袋-泡沫箱-聚乙烯塑料袋-瓦楞纸箱,螃蟹等水产品的包装,应在泡沫箱内加上网袋、锯末等吸水性材料。包装需挖孔的,挖孔位置应距底部 10 厘米,孔的直径不大于 3 厘米,挖在对称两面,每面 3 个,冰块应用两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凡使用多个聚乙烯塑料袋的,聚乙烯塑料袋应分别封口,外包装应用小心轻放、向上、鲜活等标志,海鲜包装箱单件平放应能承受同件包装箱 5 件的承重,不出现包装箱边角变形、挤压或渗水现象。 (2021.10.24日春秋航空电话通知收运,2021.12.8日钉钉群内文件通知)
3.A320/A321机型单件货物限重80KG,单件货物的体积不能超过货舱门的限制及舱容的限制,即体积不超过 170cm*120cm*180cm,地板承受力732 千克/平方米。 (2021.9.9日收运差异化标准更新,2022.7.22日货运手册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4.A320/A321机型酒精含量在 24%—70%之间的酒精饮料,每一容器不超过 5L,每一包装件不超过 12L,必须采用原厂包装箱(盒),不得使用二次利用包装箱(盒),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要有间隔材料,外包装上应黏贴易碎和向上标签。 (2021.9.9日收运差异化标准更新)
5.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 25 千克为宜。 (国内货运手册更新)
6.春秋航空非宽体飞机可接收的刚性重货不得超过130KG(刚性重货是指因质地坚硬且单件净重大于 80KG,需要在包装内采取固定及系留措施的货物,机械及通讯设备、铸件、金属零部件、管、柱及盘状货物、金属材料卷、石质或金属类雕塑等艺术品等),春秋航对刚性货物包装有严格要求,请自行参照运行手册对不同货物的包装规定 (国内货运手册更新,2021.9.9日收运差异化标准更新该条自动失效)
7.我部重申操作要求,请贵司严格按照此文要求进行补运操作,①每票拉货需在七个日历日内补齐②补运货物填开补运单必须注明原运单批次单号,件数,重量及补运批次件数,重量③实际补运的件数,重量不得超出原单的件数,重量,不得将非同一票货物冲抵补货。 (2021.6.29日业务通告更新)
8.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千克,如超过此限重标准,并得到春秋航空货运部许可后方可运输,单件货物的体积不能超过货舱门的限制及舱容的限制即体积不超过 170cm*120cm*180cm,地板承受力A320:732 千克/平方米。 (2022.7.22日货运手册更新)
9.刚性重货:刚性重货是指因质地坚硬且单件净重大于 80KG,需要在包装内采取固定及系留措施的货物,如:机械及通讯设备、铸件、金属零部件、管、柱及盘状货物、金属材料卷、石质或金属类雕塑等艺术品等,春秋航空非宽体飞机可接收的刚性重货不得超过130KG,具体要求参照运行手册要求,单件管(圆柱)状刚性重货应固定在适合其形状的托架上,应将集束运输的管(圆柱)状刚性重货捆扎在托盘上,将管(圆柱)状刚性重货单层并排紧密地铺放在托盘上,单根小直径(直径不超过 15 cm)管(圆柱)状刚性重货,特别是有尖状端头的圆柱体货物,宜采用全包装运输,圆球状刚性重货应置于便于固定和装卸作业的托盘上托盘中间宜有适当直径的圆形凹坑,以便将球状物嵌入固定,单件重量超过 80 kg 的圆桶类刚性重货应固定在托盘上运输。 (2022.7.22日运行手册更新)
10.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托运人提供无菌、无毒证明,可以按照普通货物承运。 (2022.7.22日运行手册更新)
二十五.幸福航空
1.水产品需经幸福航空同意后方可运输。 (2013年货运手册更新)
2.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质量一般不应超过30公斤。 (2013年货运手册更新)
3.两个包装件的货物不能捆绑在一起 (2013年货运手册更新)
4.液体货物玻璃容器盛装的每一容器不得超过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KG为适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
5.精密易损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25公斤为宜 (2013年货运手册更新)
6.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 (2013年货运手册更新)
7.隐含危险品货物开包率为10%
8.幸福航空国内航班上不承运,危险品,活体动物,易腐物品,
有异味的物品和带有传染性的物品。
9.“疫苗”货物航空运输单件限制重量50KG,货物必须至少满足三层包装要求,货物的外包装必须粘贴“时间和温度敏感”标签,必须准确标明包装内的疫苗所允许的运输环境温度,如运输的疫苗不可冷冻应在标签下半部分显示“请勿冷冻”字样,含有温度监测装置的疫苗货物,托运人应提供我司认可的鉴定报告,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使用热包方案的疫苗货物,托运人也应提供我司认可的鉴定报告,疫苗其他规定请参照文件。 (2021.3.16日业务通告更新)
10.对于我司航班单件限重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特此说明幸福航空波音航线单件货物限重80公斤,超大超重货物依据机场装卸能力决定是否收运,考虑到卸机站的装卸条件,最大不超过120公斤/件,新舟60机型航线单件货物限重50公斤,超大超重货物拒绝收运,借此机会说明,凡是带有白木条制作的简易、临时性包装,一次性用完即拆报废的木箱包装,或者重量较大(50公斤以上)的木箱,边角锋利,容易对机舱造成损伤,影响航空安全的货物,原则上一律要求进行边角软包,有条件的情况及必要时进行全面软包处理。 (2022.5.1日航司邮件通知)
11.对单票货物拥有多种性质诸如快递快件类货物应附上货物清单。 (2022.11.9日业务通告更新,目前经与幸福航空沟通地面代理人仅留存一份即可)
二十六.东海航空
1.观赏鱼类运输,适用范围:适用于金鱼、章鱼、东南亚水蛇、热带鱼、 水生蜗牛等的动物运输,如果预定航程超过 48 小时,不得收运鱼类货物 (2020.6.9日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2.为了便于搬运,每件鲜活易腐货物的重量以不超过 25 千克为宜(冻牛肉属于鲜活易腐物品),每件水产品连运输包装件的重量不应超过 30 千克,每件货物包装上应贴有“鲜活易腐货物”的标签 (2020.6.9日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3.螃蟹、活虾等水产品包装时,应在泡沫箱内加上网袋、吸水性材料通风孔每面三个。 (2020.6.9日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4.以体积计酒精含量大于 24%,小于或等于 70%,酒类货物的运输可采用完整的原厂包装酒类包装对于不属于原厂完整包装的酒类货物,包装内应有足够的保护材料,防止酒类货物在包装内移动、摩擦、碰撞,内应具备吸湿材料,防止运输过程中酒类货物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他物品,外包装还应有“请勿倒置”和“防潮”等标签,对于陶瓷、玻璃等易碎容器盛装的酒类货物,其外包装还应有“易碎物品”标签。 (2020.6.9日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5.超重货物须使用加固包装,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120KG,特殊软制包装单件货物一般不超过 150KG。(2020.6.9日货物运输手册更新)
二十七.多彩贵州航空
1.E190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地板承受力为488千克/平方米。 (多彩贵州货运手册更新)
2.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不宜超过25千克。 (多彩贵州货运手册更新)
3.不论瓶装、罐装或桶装,内部必须留有 5-10%的空隙,必须封盖严密,容器不得渗漏,用陶土、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 毫升,并要外加纸箱或木箱,箱内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塞妥 实,防止货物晃动,每件货物重量以不超过 25 千克为宜,货物外包装应加贴“易碎物品”、“不可倒置”标贴。 (多彩贵州货运手册更新)
二十八.邮政航空
1.每件鲜活易腐货物的重量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每件水产品连运输包装件的重量不应超过30千克。 (2020.9.11日邮航货运手册更新)
2.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不超过250千克,宽体飞机,每件货物一般不超过500千克,(如超过时,必须考虑并满足地板承受力要求,和航站装卸条件,方可收运)单件重量超过150千克时,应在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或书写其重量。 (2020.9.11日邮航货运手册更新)
二十九.湖南航空
1.对于服装等一类软质包装的货物,单件重量不超过 150 公斤,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 120 公斤,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为宜,体积一般不超过 40×60×100 厘米,对于木箱、铁箱等硬质包装的货物,须确保包装完好,即外部有软质衬垫物包装,且配有便于装卸的把手。 (2021.3.4日业务手册更新)
2.湖南航所有航班原则上不承运任何外航航材,对于外航航材,必须出具不具有危险性的证明,并征得湖南航营销委员会同意方可收运,湖南航规定,除急救飞行外,不承运活人体器官、血液、血清等特殊物品。 (2021.3.4日业务手册更新)
3.湖南航空原则上不承运危险品。 (2021.3.4日业务手册更新)
4.酒类需得到湖南航许可才可运输,每箱水产品包装件的质量一般不应超过 30 公斤,外包装上应有“小心轻放”“禁用手钩”“禁止滚翻”、“堆码极限”“向上”“鲜活”标志,在外包装上应清楚填明收、发货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及邮编。 (2021.3.4日业务手册更新)